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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三口都會有家庭糾紛了,

何況我們是幾十個人。

一個人再爛就那樣,

怎麼個爛法平常相處自然可以體會,

為了誰出氣為了誰抱不平,

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別做了吧,

幫別人爭理,最吃虧的反而是這個中間人,

國中早經歷過種爛事,

內容也不想多說,畢竟還是沒有勇氣提到那個人。

看人都要用加分去看,

笑容多,加分;活潑,加分,諸如此類照自己喜歡的條件為對方加分,

不要隨便去討厭一個初次見面的人,因為你沒跟他實際相處過。

造就我講話都是語帶保留的個性,

於是懶得跟笨蛋相處:不會說話、不會做人、不會看臉色、不會改進。

不討厭也說不上喜歡,太單純就是太愚蠢。

我是個被小三歲的學妹說幼稚,被夥伴覺得是無法頃吐心事的人;

也好,因為我不喜歡多管閒事,也不想知道太多,就當長不大好了。

話說破,就不好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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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yu5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